注 意 事 項
一、 臨終處理(病人在彌留狀態或在加護病房內):
1.廿四小時,禮儀服務專線:0939-450873 林文通
2.禮儀師廿四小時,臨終禮儀諮詢及各項服務內容及家屬權利說明
(在家或醫院住生,大體接運至何處、在何處豎立靈堂、水舖、大
體擺設、遮神、壽衣、手尾錢、往生被、助念團體、冰櫃、、、等)
3.勿接受其他殯葬業者服務,尤其在醫院往生室裡,以免徒增困擾
(如蓋往生被、屍袋、水舖、豎靈、、等服務)
4.在醫院時,請家屬事先準備一套寬鬆的衣服,以便出院時換穿。
5.如家屬在事前已買「生前契約」者,請注意「契約」內容已註明
「生者」不接運,請家屬自行僱車(救護車),當可詢問醫院內救
護車價錢。
二、 初終處理(出院及大體接送):
1.若不幸往生,請電︰0939-450873全天24小時往生接體專線。
2.病人臨終前及臨終後,請家屬先開示:
(1) _____(稱謂)____ 您的身體已無病、無痛、無缺,由佛祖接引您往
登西方極樂世界(或已經可以出院了)。
(2) 不要執著生前之事,放下自然、無怨、無恨亦無愛,功德
圓滿,凡事心無罣礙,無罣礙故,無有恐怖,離遠顛倒夢想,究
竟涅槃。
3.病人若因法定傳染病過世,依法規定遺體須於24小時內火化。
4.預備在家中住生者,可先詢間禮儀師有無熟悉的醫生或醫院(由
禮儀師代為辨理,開據死亡證明書較快)或在「亡者斷氣後」(不
移動為原則),即可報當地警察局請衛生所醫生、或檢查官(以意
外死亡論)、或法醫、領有醫生執照的診所醫生勘驗,並開據死亡
證明書(應有規費或紅包,請事先詢問)。
預備在醫院住生者,請先準備一套乾淨衣服換穿。
5.遺體若是要停放8小時以上(如助念),必須注意遺體的變化(如
腹部膨脹、遺體發臭,肝病逝者尤其明顯);故應斟酌時間或擺放
乾冰。
6.在醫院往生室裡,應辦理遺體放行及出院手續(結清費用、開立
放行條,各家醫院規定不同,可洽詢護士) 。
7.依需要申請死亡證明書。辦理死亡證明書至少10~15份就夠用。
(晚上及例假日之時間醫師無法開立)。
8.決定遺體與靈位安置地點。(如果您家中因工作及人數的關係,
無法於靈幃前24小時守靈及早晚捧飯,建議您將遺體及靈位安置
在殯儀館中,殯儀館早晚都會有人捧飯,但香火則要在您時常前往
探望逝者時添上)。
9.大體進入殯儀舘冰存時,遺族家屬申請人身份證正本及影本各一
份、印章、死亡證明書三份,請隨時帶在身上,以便辦理入舘手續
(殯儀館入館手續,週一至週五,上班時間08:00~17:00時,非
上班時間可事後補送,亦可妥託交由禮儀師辦理)。
10.諮詢禮儀師之當地殯儀館規費(臨終者戶籍地不同,收費亦不同,
規費是以臨終者為主)。
11.台北縣殯儀館內,只冰存遺體及奠禮禮堂出租並無無助念室出
租,若需要團體助念,請家屬自行於館外尋找或租用民間助念室(請
事先尋找或詢問禮儀師何處有?)。
12.大體進入殯儀舘前,請先將大體身上手飾、金錢、、、等全部清
淨,自行收起(殯儀舘規定)。
13.家屬請準備往生者相片或底片(製作遺像用)。
14.預備臨終者之臨終時「手尾錢」(預先算好,請依家族戶數分好)。
15.可諮詢禮儀公司之專業法律與財務人員有關稅務及遺產稅間題。